什么是危舊房改造,危舊房改造又有什么問題?
危房與舊房市不同的,危房的標準相對清晰,但對舊房的定義也許就會有不同。
所謂危房,其界定標準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地基、基礎
(1)地基滑移,或因為房屋承載力嚴重不足,或因其他特別地質緣故原由,導致不勻稱沉降引起布局顯著傾斜、位移、縫隙、扭曲等,并有繼續向下發展的趨向。
(2)地基因連接修建增大荷載,或因自身局部加層增大荷載,或者因為其他認為因素,導致不勻稱沉降,引起布局著傾斜、位移、縫隙、扭曲等,并有繼續向下發展的趨向。
(3)底子老化、腐化、酥碎、折斷,導致布局顯著傾斜、位移、縫隙、扭曲等。
2、柱、墻
(1)房柱發生縫隙,房柱掩護層剝落,主筋外露;或發展顯著的交織縫隙。
(2)墻壁中心部位發生顯著的交織縫隙,或伴有掩護層剝落。
3、梁、板
(1)單梁、一連梁的中部位,底面發生橫斷縫隙,其一側向上延伸達梁高的2/3以上;或其上面發生多條顯著的程度縫隙,上邊沿掩護層剝落,下面伴有豎向縫隙;或一梁在支座相近發生顯著的豎向縫隙;或在支座與會合荷載部位之間發生顯著的程度縫隙或斜縫隙。
(2)框架梁在牢固端發生顯著的豎向縫隙或斜縫隙。
(3)簡支梁、一連梁端部發生顯著的斜縫隙,挑梁根部發生顯著的豎向縫隙或斜縫隙。
(4)搗制板上面周邊發生縫隙,或下面發生交織縫隙
(5)預制板下面發生顯著的豎向縫隙。
而舊房的定義據說在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由地方進行界定。
危舊房市指 市區內地勢低洼易澇區域、建筑年代久遠、房屋結構陳舊、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而在城市,舊房改造往往成片進行,因不同地區、不同時期,其改造的方式都會有所不同。如果是個危房或舊房的改造,需經城市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