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明確違法建筑必須治理必須根治必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必須尊重、遵守,違法建筑必須治理,違法建設必須根治,必須進行房屋質量
檢測鑒定,違法建筑治理的進度和時間節點必須明確。12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召開重點違法建設項目督辦會議,針對深圳、蘭州、昆明、南昌、南寧、保定六市的違法建設項目,提出了上述明確要求。
會議強調,治理違法建筑、遏制違法建設蔓延的勢頭,合理、合法、有序、健康地建設、管理好城市,讓城市成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是中央領導的要求,是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的要求,是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是《城鄉規劃法》的要求,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五年行動方案》要實現的目標,各地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嚴格貫徹落實。
會議指出,媒體反映深圳、蘭州、昆明、南昌、南寧、保定等地的違法建設情況后,住房城鄉建設部迅速向上述各城市所屬省(區)的住房城鄉建設廳分別發出報送相關違法建設情況的函,要求將調查處理情況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針對六地重點違法建設項目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了處理建議。第一,各地必須切實尊重、遵守《城鄉規劃法》,把城市的建設和管理置于該法規范之內,不觸線,不踩線,不越線。第二,違法建設依法應當拆除的必須拆除。第三,治理違法建設的進度和時間節點必須明確。六省(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分別加大對各自省(區)內上述違法建設的督察督辦力度,制訂詳細工作計劃,明確實施進度和時間節點,把相關處理情況及時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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