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地下工程施工影響的建筑安全性鑒定
受地下工程施工影響的建筑安全性鑒定
基坑或溝渠工程對建筑安全影響的區域,可根據基坑或溝渠側邊距建筑基礎底面側邊的最近水平距離B與基坑或溝渠底面距建筑基礎底面垂直距離H的比值劃分為兩類:Ⅰ類影響區的B/H>1;Ⅱ類影響區的B/H≤1。
當建筑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時,基坑、溝渠或地下隧道工程施工對建筑安全影響鑒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中密~密實的碎石土、砂土,可塑~堅硬黏性土;地下工程深度范圍內無地下水,或地下水位雖在基底標高之上,但易舒干或采取止水帷幕措施時,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可不考慮臨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
2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稍密一下碎石土、砂土和填土,軟塑~流塑黏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標高之上,且不易舒干時,對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內的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宜根據建筑距地下工程的距離、支護方法和降水措施等綜合確定是否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
3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軟質土、流砂層、垃圾回填土、河道、水塘等復雜和不利地質條件,且地下水位在基底標高之上時,對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內的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應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并應對建筑主體結構損壞及變形和地下隧道、基坑支護或溝渠工程結構的變形進行監測。
當建筑基礎處于Ⅱ類影響區范圍時,建筑結構安全鑒定應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并應對建筑主體結構損壞級變形和地下隧道、基坑支護或溝渠工程結構的變形進行監測。
基坑或溝渠工程對建筑安全影響的區域,可根據基坑或溝渠側邊距建筑基礎底面側邊的最近水平距離B與基坑或溝渠底面距建筑基礎底面垂直距離H的比值劃分為兩類:Ⅰ類影響區的B/H>1;Ⅱ類影響區的B/H≤1。
當建筑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時,基坑、溝渠或地下隧道工程施工對建筑安全影響鑒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中密~密實的碎石土、砂土,可塑~堅硬黏性土;地下工程深度范圍內無地下水,或地下水位雖在基底標高之上,但易舒干或采取止水帷幕措施時,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可不考慮臨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
2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稍密一下碎石土、砂土和填土,軟塑~流塑黏性土;地下水位在基底標高之上,且不易舒干時,對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內的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宜根據建筑距地下工程的距離、支護方法和降水措施等綜合確定是否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
3 當所在區域工程地質情況為軟質土、流砂層、垃圾回填土、河道、水塘等復雜和不利地質條件,且地下水位在基底標高之上時,對基礎處于Ⅰ類影響區范圍內的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應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并應對建筑主體結構損壞及變形和地下隧道、基坑支護或溝渠工程結構的變形進行監測。
當建筑基礎處于Ⅱ類影響區范圍時,建筑結構安全鑒定應考慮鄰近地下工程施工的影響,并應對建筑主體結構損壞級變形和地下隧道、基坑支護或溝渠工程結構的變形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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